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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发电动葫芦事故发生的两种不安全因素

日期: 2020-09-21 17:29 来源: 杭州冠航机械有限公司 作者: 阅读: 107

众所周知,电动葫芦发生事故,一定是因为存在危险源或者危险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得以触发最后造成问题故障乃至事故。那么对于电动葫芦来说,它的危险源或危险因素主要是分为两大类,一是人为产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电动葫芦本身带来的不安全因素,这两种不同的因素相互交叉时,事故就会发生。

人为不安全因素具体是指相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责任意识淡薄以及违规操作,包括个别工作人员对于电动葫芦使用说明书、技术要求、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了解不足,实际操作水平不达标,或者安全意识淡薄,责任意识差,心存侥幸心理违规操作等。

电动葫芦本身不安全因素具体是指电动葫芦存在设计缺陷或者出厂时存在质量问题,再或者电动葫芦质量合格但是在后续的使用中。一些结构如吊钩、钢丝绳或链条、滑轮等零部件出现缺陷又没有及时得到维修,因此诱发的事故。